6月9日上午,警迅即查该贴发出后,博眼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
山西警方提示,到案后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
对此,为了吸引眼球,经批评教育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男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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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36岁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同时,主动写下保证书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